各市、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:
为建立健全我省建筑市场的管理体系,规范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从事建筑及相关活动的行为,强化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,省建设厅制定了《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》,请遵照执行。
二○○六年七月十七日